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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二零一六至二零一七学年“优秀团支部”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02    发布部门:校团委      浏览统计:

各学院团委: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,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活力建设,始终坚持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,激发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,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,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光荣感和使命感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6-2017年度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评选标准 

1、“优秀团支部”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的评选标准: 
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反对邪教,积极参加学院及各分院、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公益活动;立志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作贡献;关心集体,热爱劳动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遵守校规校纪,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 

(2)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刻苦努力,能独立思考,创造性学习,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技能;学习成绩优秀。(各科综合成绩排在全班前1/3者) 

(3)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任劳任怨,原则性强,作风正派,在团员中一定的组织能力。(“优秀团干”应担任团干一年以上)。 

2、申报材料: 

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,优秀团支部材料要求装订成册、逻辑清晰、内容详实,在材料的制作上本着节约朴素的原则。

二、 评选办法 

1.评选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,先个人总结,班级评议,各分院审定,然后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。

2.评选名额:“优秀团干”每班1名,“优秀团员”为每班团员总数的5%,各分院在此基础上可单独另评选一名“优秀团员”。 

3.评选的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”的学生要填写《个人先进事迹登记表》;评选的“优秀团支部”要填写《先进集体登记表》。 

4.违反校规校纪、受到处分的、该学期有一门必修课挂科的同学均不能参加评选。团支部在本学年有团员违纪受处的不能参加评选。 

三、截止时间:2017年11月24号(请各院系上报具体名单电子档,分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签字盖章,名单中要求注明姓名、年级、专业) 

附件: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申报表;优秀团支部申报表;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度“优秀团干”“优秀团员”推荐汇总表 

关于评选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请注意以下两点: 

1.2017级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。 

2.预备党员、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,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党员团干可参加优秀团干的评选。 

共青团贵州财经大学委员会

二○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