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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财经大学团员团籍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6-12-20    发布部门:校团委      浏览统计:

凡被批准入团的青年,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,即取得了团籍。为加强对团员的团籍管理,依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》及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 一、年度团籍注册
   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,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。
   ()办理时间
   每年十月下旬或十一月上旬。
   ()办理办法
    1.由团员本人持团员证向所在支部提出注册申请。以团支部为单位听取团员对自己一年来各方面情况的汇报,在团员自查的基础上,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,开展群众评议,评议团员自查情况是否属实,是否符合注册条件。
    2.团支部将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结果,报分院团总支,由分院团总支将评议情况汇总后,并在规定时间内,到分院团总支集中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。
    4.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,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,加盖注册专用章。
    5.在团员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者,团支部要进行批评、帮助,并限期要求他们克服缺点,改正错误。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,经本人提出团籍注册申请,再为其办理注册手续(暂缓注册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)。经教育帮助仍不改正者,团支部可以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给予纪律处分,直至开除团籍。
    6.因实习、外出等其它原因未参加教育评议活动者,回校后应及时补办手续,注册程序同上。
    7.超过规定时间一年未住册的团员,即为失效。失效者应向院团委申请补发并交书面检讨后,凭分院团总支证明方可办理补发手续、失效后未向团组织申请补发者,应注销其团员证,按自行脱团处理。
    二、组织关系接转
    团员由于学习或工作等原因,要转入新的团组织时,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,具体办法如下:
   ()由团员本人持团员证到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,院团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单位,转出、转入组织关系时间,转出原因,团内职务,从事工作,业务专长,奖惩情况,注明团费收缴情况,并加盖公章。
    ()学生团员毕业离校,由团支部集中到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;新生入校,在规定时间内,凭团员证或原单位团组织介绍信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。没有团员证的团员须补办团员证。
    ()如无正当理由,超过半年未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团员,按自行脱团处理。
    三、离 团
   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,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,应办理超龄离团于续,其办法是:
    ()由团员本人向团支部提出口头申请。
    ()团支部在该团员年满28周岁时,向院团委提出办理超龄离团手续的申请。
    ()院团委在该团员的团员证上注明离团时间,加盖印章后,由团支部宣布其离团,并在其入团志愿书中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。团员证交由本人保存,留作永久性纪念。
    四、保留团籍
    下列团员和团干部应该或可以保留团籍:
    ()团员入党后,年龄未满28周岁,应保留团籍。
    ()团干部入党后,即使年满28周岁,也应保留团籍。
    ()出国留学的团员和短期请假出国出境的团员也可保留团籍。
    五、脱团
    ()团员没有正当理由,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自行脱团:
   1.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。
   2.连续6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。
   3.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。
    ()办理办法
  1.由团支部对该团员进行批评和帮助。
  2.团支部在对事实进行认真核实的基础上,召开支部大会讨论,做出除名决定,由分院团总支审核,报院团委批准。
   3.在该团员入团志愿书备注栏内注明自行脱团日期,同时收回团员证。
   六、退团
   (—)团员有退团的自由,办理办法如下:
   1.由团员本人向所在支部递交要求退团的书面报告。
   2.团组织做工作进行劝告。
   3.如团员本人不听劝告,由支委会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宣布除名,经分院团总支审核,报院团委备案。
  4.在该团员入团志愿书,备注栏内注明退团的原因、日期,同时收回团员证。
  ()团支部对不符合团员条件的团员,可劝其退团。办理办法如下:
  1.团支部对不符合团员条件的团员进行帮助教育和劝告。
  2.对不接受教育和劝告的,支委会可以召开支部大会对该团员作除名处理,经分院团总支审核,报院团委批准。
  3.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备注栏内注明退团的原因、日期,同时收回团员证。